指导性案例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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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05:25

发布作者: 固化和翻新

嘉兴市中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欣某新技术有限公司诉王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王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关键词民事/侵害技术秘密/使用全部技术秘密/故意侵害技术秘密/损害赔偿数额 1.权利人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人非法获取了完整的产品工艺流程、成套生产设备资料等技术秘密且已实际生产出一样的产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使用了全部技术秘密,但被诉侵权人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被诉侵权人构成故意侵害技术秘密的,人民法院可以被诉侵权人相关这类的产品销售利润为基础,计算损害赔偿数额;销售利润难以确定的,可以依据权利人相关产品营销售卖价格及销售利润率乘以被诉侵权人相关这类的产品销售数量为基础,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嘉兴市中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中某化工公司)系全球主要的香兰素制造商,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上海欣某新技术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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